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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当然了,老哥我也没有立时回答那人,只找了个借口暂时脱身回来找你——我看你还是亲自去一趟,总归也不会有什么事儿的——老哥我这是小本儿生意,小兄弟你需体谅体谅老哥,老哥可惹不起那些大门大户的人哪!”

说来说去,这老板不过是因为怕事还是要把我推出去自保。这不能怪他,人之常情。

仔细想了想,我在那蜈蚣风筝上写的不过是一篇长长的消灾解业咒,这经咒一般家里设了佛堂的门户都当有的,按理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吧?捡了风筝的人找我又是所为何来呢?

很快便来到风筝摊儿前,却见有两个人等在那里,一个是小厮打扮,怀里抱着那蜈蚣风筝,另一个却衣着华丽,四十岁上下的年纪,颇有一股富贵气。

风筝老板暗暗推了我一把,向着那两个人努了努嘴。我走上前去拱手行礼,不卑不亢地道:“听说二位在寻风筝上写字之人,区区在下便是,不知有何指教?”

华服男人上下将我一阵打量,含笑回礼道:“恕鄙人冒昧了!鄙人姓高,家就住在前面不远的绿杨街杜鹃巷,大家都叫鄙人为高员外。今日鄙人在自家园中散步,偶然间拾得这只蜈蚣风筝,见这风筝上字迹潇洒飘逸,甚觉喜爱,有心结识这位书法高人——这字既是小哥儿所写,鄙人这厢幸会了!敢问小哥儿这字师从何处啊?”

听他这话中意思就知道这位高员外不太相信字是我写的,因此淡然有礼地答道:“晚辈不曾拜过师,字是打小儿跟随家祖习之。”

“喔……”高员外拈着胡须点了点头,想了一阵,笑道:“听小哥儿口音不似本地人,冒昧问上一句:小哥儿是何方人氏?”

何方人氏——这是本年度我最忌讳听到的问题了,那流氓知府的一角眉眼立即浮上眼来。

“不知高员外有何指教?”我不答反问,反正我的身家统共不过四两银子,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就是那光脚的,压根儿不怕他这穿鞋的,咱又不是没死过,要命一条,怕得谁来?

高员外顿了顿,笑道:“不瞒小哥儿,鄙人膝下生有一子,今年一十二岁,一直请了西席教他读书识字,希图将来能博个功名报效朝廷,怎奈那西席先生书虽教的好,那一笔字儿嘛……却是不大入眼。鄙人因想着若将来犬子当真有幸得了个一官半职的,这字儿写不好岂不让人笑话?今日偶见小哥儿这笔字俊逸潇洒,颇有风骨,实为欣赏,便有了个不情之请——不知小哥儿可愿做犬子的教字先生呢?”

喔……难怪他问的这么仔细,自是要先把我的来路打听清楚了才能放心请我去教他那儿子习字。

这是送上门儿来的生意,焉有推辞之理?我正想着与风筝老板拆伙之后再去gān个什么挣钱的营生,这营生就自动送上门儿来了——同志们,有一技之长是多么重要且有用的事啊!

“原来如此,”我浮上个浅笑,“小生不才,若高员外信得过小生,小生愿为贵公子略尽绵力。”

高员外抚掌而笑:“好!小哥儿快人快语,鄙人也就不多啰嗦了——不知可否请小哥儿先赐字一幅,让鄙人先睹为快呢?”

知道他这是想确认风筝上的字究竟是否是我写的,当下也不推辞,挽袖提笔,在一只半成品的风筝上挥豪写下了一首《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走四方!

显然这诗的调调颇合高员外的胃口,再加上确认了我就是写字之人,高员外愈发高兴,当即便邀我同他一起回去高府签订契约。

契约的内容经过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为由我每天教高员外的儿子一个时辰的书法,高员外每月付给我五贯钱的工资,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若双方都能满意,就再续签个一年的正式契约。

于是当天下午我便在高员外府的附近租了一间住处,这回吃一堑长一智,找了对儿老实八jiāo的中年夫妇的房东,家里还有一儿一女两个七八岁的孩子,而且也不必再委屈在柴房里了,租住了间正经的厢房,有chuáng有柜有桌椅,甚至还有单独的厕室——就是洗澡如厕的小间儿。安排妥当行李,又上街去买了几套换洗衣物,挑出一袭月白衫子预备明天第一天上班穿,给我人生第一个学生留个潇洒飘逸的好印象。

由于每天我只需要在申时入高府去教高家的公子一个时辰的书法,所以基本上整个白天我都没有什么事可做。新住处的房租是每天三十文钱,一个月下来五贯钱的工资根本不够花,这还没把饭钱算进去呢,所以我还得想法子再做几个兼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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