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谬!”一声断喝,如金石交击,震得殿梁微颤。·微-趣/暁*说?网_ .首,发¢
只见御史台班列中,走出一位身材清瘦、面容古板刚毅的官员,正是以耿介闻名的御史中丞丁凛。
他袍袖一拂,首指胡澹:
“胡郎中好一篇酷吏之论!只知死抠律条,全不体察人情世故,更罔顾圣人教化之本。
阿云一介乡野弱女,许嫁非人,心生恐惧悔意,此乃人之常情。其行凶固是大错,然究其动机,非为谋财害命,亦非奸情杀人,乃一时激愤恐惧所致。
且事后即行首告,足见悔过之心未泯。
《大礼》有云:‘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春秋》之义,原心定罪!
我大华以仁孝治天下,尔等动辄以‘恶逆’‘绞决’相加,岂是仁者所为?
再者,婚约虽立,毕竟未行庙见大礼,未成夫妇之实。以‘未婚妻’之身份,即课以‘谋杀亲夫’之极刑,法理人情,两相悖逆。
此案若依尔等严判,非但不能震慑凶顽,反令天下人寒心,以为国法无情,不恤下情。更将陷朝廷于不仁不义之地!
臣以为,当念其自首减等,悯其情有可原,流三千里足矣。若行峻法,实乃刻薄寡恩,有伤仁德,更违天理人心。”
丁凛一番话,引经据典,正气凛然,以“礼”抗“法”,以“仁”驳“酷”,掷地有声。
那些崇尚古制、主张宽仁恤刑的官员,脸上露出赞同之色。
殿中气氛骤然紧张,胡澹与丁凛,一法一礼,一少一长,一锐一刚,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法条与人情,新法之严苛与旧制之宽仁,在这阿云一案的生死之上,激烈碰撞。
“丁中丞此言差矣!”大理寺卿张灵出班,“自首减等,乃律法明文,然减等亦有度!谋杀亲夫,伤至断指,此等重罪,岂是流刑可赎?若如此,则《刑统》‘恶逆’之条,形同虚设!礼法之防,荡然无存!”
“张卿只知其一!”吏部侍郎吕范反驳,“阿云行凶之时,不过十三稚龄!心智未全,情急之下,行止失措,岂可与蓄谋己久的凶徒等同视之?且其未婚夫韦阿大,闻其貌寝性鄙,乡里皆知,此亦非良配!朝廷立法,岂能不顾实情,一味严苛?若杀此女,恐伤天地之和!”
“吕侍郎好一个‘情有可原’!”都察院一位佥都御史冷笑,“若人人皆以‘情有可原’脱罪,则律法威严何在?凶徒横行,良善何依?此女今日可因嫌夫貌丑而杀未嫁之夫,他日便可因嫌子不肖而弑亲子!此风断不可长!”
“佥宪大人危言耸听!”翰林院一学士朗声道,“教化之道,在明刑弼教!杀一弱女易,正一方风气难!当究其根源,此案亦暴露出民间婚聘之弊,盲婚哑嫁,遗祸无穷!朝廷正推行新政,当借此案宣示仁政,宽宥其死,责令地方加强教化,整饬陋俗,方是治本之策!”
一时间,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部院官员纷纷出列,引经据典者有之,痛陈时弊者有之,甚至有人将阿云案与地方胥吏催逼、小民生计艰难隐隐勾连。
大庆殿内,唾星西溅,声浪如沸。
支持“依法严惩”者与主张“原情宽宥”者壁垒分明,争执愈演愈烈。
句句言阿云,句句却又分明指向那席卷朝野、争议日炽的新政。是行峻法以图强,还是施仁政以安民?
这阿云案,俨然成了新政试金石与导火索。
群臣的目光,在争吵的双方间逡巡,最终都不约而同地觑向那御阶之下,巍然不动、仿佛置身事外的梁王杨文和。
只见他双手交叠于身前玉带之上,眼帘微垂,面色沉静如水,仿佛殿中这滔天巨浪,不过是清风拂过深潭,连一丝涟漪都未曾惊起。
然而越是这般沉默,越让百官心头打鼓:梁王今日,究竟是何心思?许遵奏此案,莫非是得了他的默许?这党争之端,莫非己在梁王股掌之中?
御阶最上,长公主李漟凤目微眯,扫过争得面红耳赤的群臣,又掠过沉默的杨文和,最后落在李淑那看似平静无波的侧脸上。
她心中冷笑:好个阿云案!梁王将此案抛出,是欲借机清洗门户,还是引蛇出洞?无论何种,这水越浑,于她越有利。李淑,且看你沉得住几时。
大公主李淑,依旧垂眸而立,殿中的喧嚣仿佛离她很远。
阿云?生死?法礼之争?在她眼中,不过是些无谓的棋子与借口。她只看到杨文和的沉默,石介与叶九龄门下那泾渭分明的争吵。
斗吧,斗得越狠越好。她心中那复仇的毒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