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沓最近都很少加班。#?兰°?e兰D文?t学 她一般都在六点这样下班,也算是保证了白天的正常工作。 所以,这段时间也是秦仲最幸福的时刻。 毕竟,每天媳妇回家一起吃饭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不过,痛苦的也有,比如晚上,他得在自家媳妇的监督下学习。 这让他很头痛。 好在乐趣也是有的──比如,他跟媳妇待的时间那就是越来越长了。 导致他们的感情也是突飞猛进。 感情一深,有些东西就水到渠成,他们己经十天前圆房。 正式成为夫妻。 虽然那天,两人都喝了些小酒,壮了胆子,一开始也是磕磕绊绊,不得入门。 进行得非常不顺利,不仅他媳妇痛──他也是很痛的。 好在最后是成了。 那全是他们没有经验。 但来第二次的时候,那就己经正常,毕竟他的学习能力非常强。 自打那一晚之后,秦仲觉得结婚真是太好了! 他也没想到结个婚居然如此幸福──可惜他们浪费了大半年的时间。 最重要的是──有了进一层的关系之后,他感觉隔在他们之间的那层膜也彻底没了。 他们跟普通人家一样,成了真正的夫妻。 当然了,他们也跟别人家微微不同──他很爱他媳妇。 他媳妇也很爱他。 这天,叶明沓下班回家,秦仲看到他回来,当即高兴说道:“媳妇,晚上我们吃炸酱面。” “好。”叶明沓不挑。 什么都可以。 毕竟,以前她连吃口饱饭都难。 现在的日子──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她喜欢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最重要的是,她可以干自己喜欢的工作。 “你先洗个手,一会儿我们就吃饭。”自打他跟部队提了要参加高考之后,他己经慢慢的移交工作了。 既然真要去参加高考,那么他肯定是要全力以赴──他媳妇都这么的帮他教他。 这要是再考不上,那岂不太丢脸了? “好!”叶明沓去洗手。 正当她洗完手要坐下吃的时候,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秦仲立即道:“媳妇,你先吃,我去看看。” 他起身走到外面,当打开门是隔壁的万春兰时,有些诧异。 “嫂子,有什么事吗?” 万春兰表情有些不好意思。 “我是来找小叶的。她在家吧!” 秦仲表情一顿,“我媳妇在,如果嫂子不急的话,那就先让我媳妇吃饭,一会儿你再过来。±零)·点<\|看-?书* &?;已??发?*布2最-3\新$$章&|节¤°” 万春兰一听在吃饭,就立即说道:“那行,我一会儿再过来。” 说完这话,她便转身走了。 秦仲关上大门,重新坐回到自己的座位。 “谁?”叶明沓问道。 “是隔壁嫂子,她找你,我让她吃完饭再过来找你。” 反正又不急,那当然得是他媳妇吃饭最重要了。 叶明沓:……? 既然人走了,那估计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叶明沓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夫妻俩吃完炸酱面, 秦仲去洗碗。 半小时后,大门再次被敲响。 依旧是秦仲给开的门。 “嫂子进来吧!”Q 让开路,然后回头高喊了一声,“媳妇,你快出来,春兰嫂子过来了。” 叶明沓听到秦仲的大嗓门之后,她就从屋子里出来。 正好万春兰也己经走到了堂屋这边。 她看到叶明沓,便不好意思笑笑,“小叶,我找你有点事。” “嫂子,坐下来说。”叶明沓指了一下长凳。 万春兰立即摇头,“我就不坐了,我说两句就走。” 叶明沓当即便说道:“那嫂子你说吧!” 万春兰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小叶,是这样的,我家最小妹子先前下乡,这会儿带信过来,说是也要参加高考,只是缺复习资料,我想问一下──你这边可还有资料或是书什么的。” 随后她又快速补上一句,“如果没有那就算了。” 叶明沓有些诧异,这是她没想到的。 毕